使用权房如何变更为产权房

使用权房变更为产权房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使用权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房屋所属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 , 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即携带身份证和房屋的使用权证前往物业处领取 。
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 , 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 , 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
3、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 , 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 , 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 , 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 , 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适用权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 。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 , 持《购买使用权房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付款 。一般三周内即可领取银行交凭证 。
5、付款后三周 , 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使用权房专用票据》 。
6、持上述相关资料 , 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 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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