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关系:以爱为名的斗争


婆媳关系:以爱为名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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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父母儿女以血脉相连,在以父子轴为核心的中国文化里,亲子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而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相形之下其重要程度都会弱一些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些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或者是由角色身份固定下来的 。因此,我们对这些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就形成了各自的区别 。
 
对此,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等差之爱” 。意思是说,在亲子之间、夫妻之间、手足之间都有来自角色身份规定的情感 。这也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说的“应有之情” 。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伦理规范,也有不同的情感类型 。 
 
此外,抛开身份角色来说,当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交往,就会形成恩恩怨怨,以及对于一个人的爱憎好恶 。比如说,当我们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时,除了有一种儿女对父亲的敬重之外,还会因为他的个人品德而佩服他,有一种超越亲缘身份的评价 。这就是“真有之情” 。 
 
一般来说,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不仅有很近的血缘关系,而且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同时具有最切近的应有之情和最淳厚的真有之情 。 
 
当原本没有亲缘关系,“本不是一家人”的男女,由于相爱“走进一家门”的时候,主要是被“真有之情”推动的 。婚姻不仅带来了夫妻关系,而且也带来了一大串家庭关系身份,新娘子一下掉进了一张关系网当中,需要四面应付 。婆媳关系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关系 。而对于媳妇来说,婚前与夫家的人一般交往比较少,所以,对丈夫是真有之情,而对公婆和夫家其他成员就只有应有之情 。
【婆媳关系:以爱为名的斗争】  
应有之情只是一种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例如传统伦理中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 。这种义务之情由于仅仅是义务,很容易让人言不由衷或敷衍了事 。媳妇心里会想,我们之间没有交情,我不是你从小带大的,因为结婚,我就要对你百般照顾,我自己的父母我还没来得及孝敬呢,能做到现在这样我就很不错了 。婆婆心里会想,你在我家里出出进进,就是一家人了,你应该像个儿媳妇的样子啊!一方强调真有之情,另一方强调应有之情,两方都不满意 。 
 
当婆媳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然而,抱怨婆婆的媳妇或抱怨媳妇的婆婆常常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无论婆婆还是媳妇,她们的母女关系一定比婆媳关系要好 。被儿媳妇看作是“恶婆婆”的人,却对她们自己的女儿疼爱有加,在她们的女儿眼里,“母亲”、“娘家”都是无法替代的情感港湾 。反过来,被婆婆认为不懂孝顺的媳妇,却总是对她们自己的母亲时常惦念,关怀备至 。 
 
婆婆看到媳妇与自己的儿子结婚,走进自己的家,就会本能地形成一种预期,那就是儿媳妇应该像女儿、儿子那样对待自己 。可是往往儿媳妇因为缺乏“真有之情”恰恰无法做到这一点 。儿媳婚后改口称婆婆为“妈妈”,也会本能地将婆婆的行为与自己的母亲相比,形成婆婆应该像母亲这种预期 。当双方混淆了婆媳关系与母女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渐生不满 。 
 
不满的情绪出现后,婆婆和媳妇又都会出现一种归因偏误,那就是认为婆媳关系就是婆媳关系,永远不会变成母女关系 。有的婆婆说:“无论你怎么对她好,她也不会变成你的女儿的 。”媳妇就更容易说:“哪个儿媳妇是婆婆养大的?她怎么会对我像对她女儿那么好呢!”她们都不懂得通过对方的母女关系来看对方的情感和人品,来体会对方的真情 。如果用真情来换取真情,婆媳关系就一定会与母女关系一样,成为家庭关系的新的情感支柱 。 
 
“分家单过”日渐普遍,社会结构中夫妻轴的地位正在上升,但父子轴依然有重要地位 
 
在传统社会里,女性嫁到夫家后,对于娘家来说,已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 。姓名被改变,或是只保留娘家的姓氏,变成“王李氏”、“张刘氏”,或是本名前冠以夫姓,成为夫家父子轴上的一个配角 。娘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为父母养老送终的真情表达受到了限制,而夫家也还不是自己的家,要对陌生人生出真有之情并非易事 。因此,媳妇处在卑微的地位上,一熬就要几十年,直到成了婆婆,夫家才终于变成了自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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