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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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性和自然性双重属性 。其中社会属性为其本质属性 。
什么是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社会内涵 。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说婚姻家庭关系具有自然属性,但并不能说自然属性就是其唯一属性,更不能说自然属性是其本质属性 。
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自然属性中的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是普遍存在于一切高等动物之中的,但婚姻家庭却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人类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
婚姻家庭关系以人为主体,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是社会关系 。
什么是社会?社会就是以共同物质条件为纽带的人群 。
荀子曰: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卷》第五,王制篇第九)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恩全集》,人民72年版,3卷5页 。)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婚姻家庭关系,当然也只能属于社会关系中的内容 。
人作为社会成员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并在这两种生产中形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包括婚姻家庭关系 。
既然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本质所在,那么,作为社会关系之一的婚姻家庭关系,本质上当然也只能是一种社会关系 。
婚姻家庭关系首先是一种社会关系 。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以来,社会性就成了人的根本属性 。不论是两性中的男女,还是血缘相联的亲属,首先都是社会中的人,都是社会中的成员之一 。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当然是一种社会关系 。人们都是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并且在这两种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 。同时,人类的生产关系,又决定着婚姻家庭形态 。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从社会之初的杂乱性关系逐步递进至高级形态,最终产生了一夫一妻制家庭 。可见,婚姻家庭的性质和特点主要是受它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 。婚姻家庭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依存于一定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 。所以,婚姻家庭关系首先是一种社会关系 。它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而不是自然因素 。
【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二)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因
人类社会婚姻家庭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过程,尤其是阶级社会产生以来婚姻家庭关系的演进,仅仅以生理学、生物学上的自然规律无法解释 。人类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自然属性几千年来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婚姻家庭形态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具特色 。这种情况只能从婚姻家庭的社会性中才能寻找到答案 。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要求人类两性的结合行为必须采取相应的社会形式,它并不是人类性本能方面的要求 。
(三)婚姻家庭关系以社会属性中的生产关系为基础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
婚姻家庭关系中既包括物质的社会关系,也包括思想的社会关系 。
作为社会关系特定形式的婚姻家庭,是出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客观需要而形成的 。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和思想社会关系,是同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相适应的 。
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人们在一定生产方式中结成的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同样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又产生出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
作为社会关系之一的婚姻家庭关系,当然也是以生产关系为转移 。这就是说,婚姻家庭关系也同其他社会关系一样,是受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所制约的 。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便产生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 。什么样的男女两性间的结合被认为是婚姻,什么样的婚姻和血缘上的共同体被认为是家庭等,这一切远非其自然属性所能解释,只有从社会制度中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是由作为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决定的 。作为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必然要在家庭的经济关系中表现出来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的其他各种因素,也都对家庭起着不同程度的制约或影响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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