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使用的是凯丰的名字 。如果两个人分开,就意味着张曼也要离开公司 。就算是把公司的资产平均分配一下,但这间公司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凯丰的 。张曼不想就此拱手相让,也没勇气重新创业,当然也不指望变了心的男人会主动谦让地还给自己半家公司,所以,她只能选择一种名存实亡的婚姻 。
建议:这种案例中出现的女性往往有着很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她们一心和男友一起创业,却发现在感情出现危机时,事业的大楼也即将一同坍塌 。
这时再怎么顿足捶胸地后悔也没有用,一切措施就是为了“亡羊补牢”,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先和对方谈判,争取最大的利益,起码要获得公司一部分的资产,以补偿自己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时间 。
“白金之合”,其利断金?
著名专栏作家、被称为“小资时代代言人”的赵赵,在其《女白领金老公》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提出“女白领”嫁给“金老公”的婚配方式是当今社会最前沿、最现实也最完美的婚恋模式 。
赵赵说,所有的“女白领”都应当嫁给“金老公”,所有的“金老公”都应当娶一个“女白领”回家当老婆,这才是“新时代的门当户对,白金之合的完美爱情” 。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赵赵还更具体地指出,在这种新时代的“门当户对”中,男女之间的门槛绝不能一样高,男方应该比女方高,这才是最能够使男女双方接受的门户关系 。
最近,一项来自广州的关于夫妻收入与夫妻生活质量的调查,似乎也印证了赵赵的观点 。据调查者称,在25岁—45岁的夫妻中,丈夫收入比妻子多一倍者,他们之间的交流往往比夫妻收入相等者频繁,生活质量也明显优于后者 。由此调查者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夫与妻的收入最佳比例是2:1,这是良好婚姻质量的“平衡点” 。
婚姻稳定的奥秘在于男方比女方赚钱多一倍?难道这个经济方面的外在因素真的就是左右婚姻质量的关键吗?在中国,虽然女性的收入普遍低于丈夫(高于丈夫的女性只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但总体上相差不多,这说明中国妇女的经济地位是较高的,她们在婚姻中对男性的依赖也较少 。但如果按照以上文人学者的观点,丈夫比妻子多挣一倍钱的婚姻才最稳定,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女性在经济独立上不应该走得太远呢?如果真如上述调查所言,妻子要比丈夫少挣一半钱,其婚姻才是最佳状态的话,那么,女方要想婚姻稳定,就得在职业生涯上自觉靠边站,钱不能挣得比丈夫多;如果在职场上尽显才华,一展身手,一不小心收入超过了丈夫,其婚姻就有可能受到影响?
不可否认,两性关系中的“男高女低”是现实中的一种存在 。但是,这种存在并不表明可以由此反证:“男高女低”会产生和谐平衡的两性关系 。“男高女低”的价值观的形成是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产物 。如果按照夫妻收入2:1计算,事业有成的女性岂不是只能嫁给比她还有钱的大老板才会幸福?如果妻子的收入最多也只能和丈夫的收入看齐的话,岂不是说男尊女卑、男强女弱应当成为婚姻中最好的结局吗?表面看来,“白金组合:女白领+金老公=完美”是一个等式,但事实上,这是个不平等式 。如今的“女白领”数量远远大于“金老公”的数量,如果非要按这个公式去套,又何来这么多“金老公”呢?
其实,妻子比丈夫挣钱多,同样可以营造美满的婚姻,即使把夫妻收入比例2:1变成1:2又何妨?夫妻两人只要相爱就是一切,钱只可以作为一个参数 。决定婚姻幸福的,不在于是不是“女白领”与“金老公”的组合,而在于双方是否志同道合,志趣相投;是否为了共同的目标,在同样努力地奋斗 。这个本来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今在一些文人学者那里,怎么就变得那么极端和难懂了呢?
“签约爱情”,签住什么?
“签约爱情”在一些新潮人士当中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了 。其目的是试图用两人间的一纸协议,保证一年或两年之内爱情不变 。签约条文包括任何一方均不能爱上第三者,不能背叛对方,等等 。
“签约爱情”的出现恰恰反映出情爱的时代症:短暂、易碎,当事人没有安全感 。这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自由时代,爱情随时可能随诱惑而去,地老天荒与海誓山盟不仅显得幼稚而且也显得不合时代的节拍 。我们无力与之抗争,那么好吧,就让我们通过一纸协议,至少保证这约期内的忠诚吧 。
从某个角度上看,我们似乎可以从中看到女性的成熟与独立,她们在“签约爱情”中同男人的关系是平等的 。须知,在传统观念中,如果过了约期而不再“续约”或结婚,女方年龄日益增大,她在婚姻市场中便处于不利地位 。而同样的担忧几乎不存在于男人身上 。所以,敢于和男人进行爱情签约的女性,应该是各方面都很独立的女人 。这是我们从这契约中看到的正面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