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旅游因疫情中断能退团费吗?看法院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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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张家界旅游因为疫情中断行程
剩余的团费找旅行社要不回来怎么办?
打官司来回折腾太麻烦
需要花费不少人力物力
并且因疫情出行不便
法官提醒
可以通过旅游速裁法庭在线维权,上传证据
2016年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和各区县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来,全市法院推出多项举措保障网上接访、远程立案、在线调处、实时执行的绿色通道,维护游客权益。
疫情中断旅游
游客要求退还剩余团费
7月27日,四川南充的郭女士带着孩子一家4口来到张家界旅游,他们报团参加了张家界某旅行社组织的4天4晚旅游行程,团费共计3800元。
饱览了一天武陵源核心景区的奇峰秀水后,当晚郭女士就在手机上刷到了张家界突发输入性疫情的消息。郭女士赶紧询问旅行社余下的行程安排,但对方没能给出确定的答复。
出于对家人健康的考虑,28日郭女士向旅行社导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剩余团款的要求,部分游客见状也要求退团。众人意见不一
导游
自行离开的游客需签订离团协议并放弃剩余团款,离团后的人身财产安全旅行社也不再负责。最终郭女士一家签订了协议,当天便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假期泡汤,钱白花了,回到家的郭女士越想越生气,7月31日,她拨打张家界12345市长热线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剩余团款1990元。而此时,张家界市辖区内所有景区景点都已关闭。
郭女士的情况很快通过市长热线转接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电话联系对方了解了基本情况,告知郭女士可以通过永定区法院“在途速裁”App申请速裁,上传相关证据,提交个人诉求。
在线申请速裁后,郭女士把这个方法告知给了同团其他人员。随后湖北、长沙等地的游客周某、乔某、项某也在线上提出速裁申请,要求旅行社退还剩余团费共计9055元。
法官线上调解,微信支付兑现
永定区法院旅游速裁法庭第一时间受理了郭女士等人的案件,联系旅行社负责人及时处理此次纠纷。
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游客。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游客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旅行社在同意解除合同后应在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退还剩余团款。
导游当时因未收到政府关停景区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意识不强、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故才有此行为。通过法院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后,会积极与游客协商处理。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剩余团款共计9092元,并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兑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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