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住建部发文严管大拆大建: 老城区更新最多拆20%( 二 )


而这两项标准制定的背后 , 是以往城市更新实践中 , 地方政府继续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思维 , 表现出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 , 甚至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等现象 。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第一财经表示 , 由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大项目上马”对于空间的诉求过于强烈 , 当城市外延扩张受约束时 , 就会首先考虑对老城区这类低成本、低容积率的区域进行大拆大建 , 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建投资和城市地标性项目建设等释放更多城市空间 。 “城市更新要告别大拆大建 , 在本质上 , 也是告别房地产依赖 , 夯实房住不炒 。 ”
为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肌理 , 《通知》称 ,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 鼓励对旧居住区、旧厂区、旧商业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 , 合理控制建筑高度 。
《通知》还明确 ,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 不破坏地形地貌 , 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 , 不挖山填湖 , 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 , 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 不随意改老地名 , 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 , 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 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 , 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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