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是多少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综上所述 , 一般情况下 ,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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