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铜管类乐器有哪些
- 淘宝推广员怎么做?职责有哪些?
- 社会保险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 成语第二个字含火的有哪些
- 小米手机有哪些实用技巧
- 淘宝店铺装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些细节很重要!
- 安全生产有哪些隐患
- 学校春游必带哪些东西
- 关于追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毕节市有哪些景点值得去玩 毕节旅游十大必去景点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