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无户口怎么安置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
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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