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发现犯罪分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二)犯罪分子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 , 罪犯刑期未满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68条 ,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 , 罪犯刑期未满的 。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 , 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 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 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 中国夏令时从几月开始执行
- 计算机能够直接执行的程序是
- 水溶肥的执行标准
- 申请仲裁的执行期限为多长时间
- 执行力的励志格言
- 失信被执行人能出境吗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办护照吗
- 强制执行受理要多久
- c6驾驶证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c6驾驶证可以开什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