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辈分自称大全 中国传统辈分排序

中国传统辈分排序(中国辈分自称大全)
1、父母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 。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她”﹔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对于后母称“继母”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 。
2、祖父母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 。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书面表达一般是称为“王考”和“王批” 。
3、曾祖父母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 。男的自称“曾孙”;女...

中国辈分自称大全 中国传统辈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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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 。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她”﹔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对于后母称“继母” 。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 。
2、祖父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 。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书面表达一般是称为“王考”和“王批” 。
3、曾祖父母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 。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
4、叔伯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 。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令叔”“令伯母”“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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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兄弟姐妹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 。男女自称同理 。
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 。男女自称同理 。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妹”前面加一个“舍”字 。男女自称同理 。
【中国辈分自称大全 中国传统辈分排序】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
6、配偶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 。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
7、子女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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