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创业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
需上传的材料:
来津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命决定等)、在津缴纳10万元个税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 。
非原始创业者还需提供能体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来津创业1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
根据落户地点上传要件: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的,上传
①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②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③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
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申请条件】3.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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