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者|“荣誉市民”潘鸿忠:25年一张照片获奖5000元,25年后索赔280万( 二 )


潘鸿忠也因此知名度剧升,经常走在街上被路人们认出,这也让潘鸿忠以及其儿女们感到非常自豪,自己这么随手一拍,竟拍出了这么大的秘密,也算是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发现者|“荣誉市民”潘鸿忠:25年一张照片获奖5000元,25年后索赔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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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睡佛的发现,给乐山市的旅游产业增加了催化剂,吸引了大批量的游客。它的发现者潘鸿忠也名利双收,这本来应该是一个两全其美的佳话。
然而在二十五年后,年近八旬的乐山睡佛发现者潘鸿忠竟然前往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乐山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并索赔高达280万的巨款,这又是怎样一回事呢?
据潘鸿忠老人自己回答说,乐山市政府凭借着乐山睡佛的发现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这么大的功劳,自己仅仅获得了五千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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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鸿忠老人还说当年乐山市政府当年曾经承诺,接下来会奖励他更多的物质奖励,然而这个承诺乐山市政府却并没有兑现。
潘鸿忠老人二十五年来一直在等待乐山政府的“物质奖励”,最后实在无奈,一气之下将乐山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潘鸿忠老人解释说自己是第一个发现乐山睡佛的人,有权获得更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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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潘鸿忠老人的这一行为,有支持的人,也有反对的人。前者认为潘鸿忠老人作为乐山睡佛的发现者,是有权获得这一笔财富的,只是金额过多而已。
后者则认为潘鸿忠老人难免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乐山睡佛的产权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国家的,潘鸿忠作为发现者,国家已经给予了不菲的奖励,毕竟五千元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确是一笔数额不小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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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天的眼光而看,乐山睡佛的发现无疑给乐山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我们居住的任何一片土地,任何一个景观严格意义上都是属于国家的。
潘鸿忠老人作为发现者,确实已经获得了一笔不小的奖励,而他在二十五年之后却又提出280万的巨额赔偿,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总的来说,不管潘鸿忠老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索要这笔钱财,他的行为始终是有些不妥。乐山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驳回了潘鸿忠老人的上诉。
发现者|“荣誉市民”潘鸿忠:25年一张照片获奖5000元,25年后索赔280万】不过,潘鸿忠老人并没有停止自己的维权行为。目前,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了这场官司,也希望法院早日能够结束掉这一场“闹剧”,还乐山睡佛景区一个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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