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 。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 。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漏电开关的工作原理
- 迈克尔逊干涉仪的工作原理
- 家装木工价格怎么算 木工清包价格多少钱一平方
- 腾讯客服公众号怎么转人工服务
- 自考本科可以考工程师吗
- 农村的青少年都来城市打工了,以后谁来种地?
- 歌颂供热工人的词句 赞美供暖工人的诗词
- 淘宝商家应该做好哪些双十一大促前的准备工作?
- 1065工作制度 微信试行1065工作制 晚6点强制下班
- 重庆医保缴费年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