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错判有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院错判要赔偿吗】(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淘宝开店需要什么手续流程?适用个人店!
- 水培吊兰要不要施肥
- 谈谈你对科学技术重要性的认识
- 交通事故赔钱还要坐牢吗
- word怎么去掉目录的页码
- 新风系统有必要安装吗
- 冷藏的芋泥吃的时候要加热吗
- 初二要带些什么学习用品
- 藏獒平时都吃什么
- 天津落户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