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息网新建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信息网新楼盘

一、房地产信息网备案查询?1、网络查询,可登录得地房管局官网,输入产权人所有人姓名及产权证号进行查询;但由于目前全国房产备案信息还未联网,所以房屋所属地区的信息只能在当地的官网进行查询 。
2、房管局查询,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到当地房管局档案科或窗口进行查询,可准确的查询房产的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信息 。
二、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房地产网上查询系统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查询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房地产信息网上一些资料查询工作,可以到当地市民服务中心,在群众办理房屋出租买卖,过户,个人网上房地产信息查询等工作,这样大大方便了群众生活,实施以来,收到群众的欢迎 。
三、房地产项目转让流程?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四、房地产项目监管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讲话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围绕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消费侵权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
二、整治重点内容
对所辖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展示咨询中心)、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公司、机构进行重点调查 。
【房地产信息网新建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信息网新楼盘】(一)违规预(销)售行为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性质的“诚信金”、“意向金”;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过期无效)销售商品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
4.中介机构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5.中介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6.未按规定制定销售方案、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
7.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
8.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9.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
10.中介机构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 。
(二)销售现场违规行为
1.未按要求公示有关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2.未公开全部房源、价格,未将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采取虚假的认购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
4.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5.中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未单独标价的行为等 。
(三)虚假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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