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 , 在医疗期内合同到期 , 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 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 。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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