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
(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或不全)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款、交付时间、交付办法等证据 。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以及优先权人放弃优先的证据 。
(四)买主搬入所买房屋居住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修缮、改变房屋结构等证明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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