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辱骂”:对辱骂游客当事人罚款1万元

导游|“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辱骂”:对辱骂游客当事人罚款1万元

针对近日网民反映“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辱骂”问题 ,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立案调查 。
经查 , 辱骂游客当事人姜某存在“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 涉事旅行社西双版纳走趣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游客要求 , 且影响其他游客行程安排的情况下 , 带旅游团队游客到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的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 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导游|“游客不买东西被导游辱骂”:对辱骂游客当事人罚款1万元】一、对辱骂游客当事人姜某处以1万元罚款 。
二、对西双版纳走趣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对直接责任人马某某处以2万元罚款 。
我们将全力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 我们将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全力维护西双版纳旅游品牌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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