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

近日 , 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 , 确定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 , 全省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为4100元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和法规 ,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认 , 并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
二、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 , 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 , 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 , 由参保单位及职工自主选择 。
三、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 ,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 , 实行多退少补 , 可在2023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 , 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 , 可参照上述方法办理 。
五、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部门要优化经办服务流程 , 精心组织实施 , 加强宣传解释 , 切实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实施工作 。
【芜湖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 , 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 具体以当地官网消息为准)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