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男子去西藏旅行,78元一份的酸菜鱼,结账时变78元一斤,结果来了!( 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 , 经营者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虽然餐馆也标价了 , 但不能算“明码” 。 如果是按斤收费 , 那就应写明78元/斤 , 而不能只有78元 , 否则谁都理解为是78元一份 。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正如男子所说 , 如果真的是按斤收费 , 那也应该告知自己 , 让自己选择多大的鱼 , 而不是餐厅单方面说多大就多大 。 这就是欺诈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 , 为500元 。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本案中 , 男子损失了211元 , 可以要求餐厅按3倍赔偿 , 既赔偿633元 。
同时 , 老板要求男子不能在网上上传视频 , 否则就要弄死他 , 涉嫌寻衅滋事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老板口头威胁他人 , 应处5日以下拘留 , 或500元以下罚款 。
4月23日 , 男子介绍说 , 网信办、公安、工商三部门迅速反映 , 联合执法 , 到店进行了处理 。

根据派出所出具这份行政处罚书 , 可以看到 , 酒店老板受到了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
该男子说 , 自己发布视频 , 其实也不是想要将这些钱要回 , 而是想告诉大家 , 要避免踩坑 。
男子说 , 他对此处理很满意 。 虽然自己遇到这样的遭遇 , 但他还是说 , 西藏很美丽 , 藏族同胞都很淳朴 , 善良友好 , 希望大家有空都要去走一走 。
确实 , 出去走一走 , 看一看 , 总是很好的 , 但就是怕遇到这种宰客的行为 , 大大影响游玩的心情 , 你说呢?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