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1、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大学生如何适度放松
- 天门山|旅游胜地4人一同跳崖,相互间不认识,跳崖前服毒透着诡异
- Na2co3加热生成什么
- 国家有关规定的逾期利息,国家有关规定的逾期利息是多少
- 华为认证都分那几种权威吗
- 工伤迟迟不给做鉴定怎么办
- 十大公认最好看的电视剧 必看十大经典电视剧
- 网贷协商还款打到对公账户,网贷对公还款后不承认怎么办
- 为什么端午挂葫芦
- 2023教资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