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什么意思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三 )


勾践还真的心软了 。
这时,范蠡强硬地赶走了吴国使者,他说:“当年上天要灭亡越国,吴国放弃了,所以才有今天的报应 。如今上天要灭亡吴国,越国能逆天而行吗?”说完,他击鼓兴师,灭了吴国 。
吴王夫差最终蒙面自杀 。蒙面是为了死后不见伍子胥,他没有脸面去见伍子胥 。
吞并吴国之后,越王勾践北上与诸侯争霸,成为春秋最后一霸 。
而在越王勾践忍辱多年,终于走上人生巅峰的时候,他的身边,早已没有了人生导师范蠡的身影 。
根据《国语》的记载,范蠡在从灭吴的前线返回越国的途中,走到五湖,未入越境就跟勾践辞行 。是的,在所有人认为范蠡应当享受越国崛起的荣华富贵之时,这个向来不按常理出牌的智者,这次把手中所有的牌都出光了——无论是官位、荣誉、权力还是财富,他通通弃之如敝屣 。
勾践急了,一半诱惑一半威胁,说:“子听吾言,与子分国 。不听吾言,身死,妻子为戮 。”你不走,我跟你分国而治,如果非要走,我绝不会对你和你的家人客气 。
范蠡不为所动,淡淡地说:“君行令,臣行意 。”大家各行其是 。
《国语》记载,范蠡“遂乘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 。给历史留下一个功成身退的背影,仅此而已,没有人知道范蠡的最终去向 。
数百年后,到了汉武帝时期,司马迁写《史记》,才补写了范蠡功成身退后的经历 。
《史记》记载,范蠡出海到了齐国,没有忘记与他共患难的老朋友文种,他千里致书,劝文种赶快离开越国,以免遭杀身之祸 。书中说:“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越王为人长颈多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接到范蠡的信,或许是认为自己对越国有功,勾践不至于杀他,或许是实在放不下身边的荣华富贵,因而没有当机立断离越,只是“称病不朝” 。
这时有人向勾践进谗言,诬陷文种“作乱” 。此时的勾践已经是春秋霸主了,哪里还记得卧薪尝胆的苦日子,身边也不需要什么贤士能臣了,于是赐剑给文种说:“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以先王试之 。”话说得这么漂亮,实则非常残忍 。你教我“伐吴七术”,我用了三招就灭了吴国,天下无敌了,你真厉害呀,剩下的四招,你留着去教教我那位生前老吃吴国败仗的父亲吧!用现在的话,其实就是“你去死吧” 。
面对绝情的勾践,文种最终伏剑自杀了 。
而范蠡早已“浮海出齐”,改变姓名为鸱夷子皮 。先是在海边耕作,父子共同劳动,艰苦奋斗 。时间不长,就成为新一代富豪,齐人共推范蠡担任齐国的丞相 。他认为自己的人生太顺利,不管做官还是经营,都迅速达到极致,这样反而不吉利,于是归还相印,把家财分给朋友和乡亲,带着家人悄悄离开 。
最后,范蠡看中了陶(今山东定陶,或肥城)这个地方,认为居于天下的中心位置,四面通途,有利于从事贸易,发家致富 。不久之后,果然财富积累巨万,人称“陶朱公” 。
《史记》说,范蠡离开越国后,“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 。就是说,范蠡晚年三次创业,三次都成了亿万富翁,每次,眼睛都不眨一下,把钱全捐了 。
司马迁将范蠡在越地、齐地、陶地生活空间的转换,称作“三徙”“三迁” 。《史记》写道:“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 。”又说:“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可见,司马迁对范蠡三次重启人生、三次均能达致成功非常佩服 。
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 。这就是范蠡的成功人生 。每一个阶段,都活得明明白白 。
按照司马迁的记载,范蠡大概活到了88岁,相当高寿 。
在我看来,司马迁是按照“史上活得最明白的人”这一刻度在刻划范蠡这个人物的 。
一般认为,《国语》是战国时期的作品,离范蠡生活的年代更近,而《史记》的问世是在《国语》的两三百年后 。所以问题来了,《国语》对于功成身退的范蠡去了哪里、又做了什么,均没有交代,只说“莫知其所终” 。而《史记》突然对这一切都有了清晰的交代,离历史现场越远,记载却越详细 。这正是史学大师顾颉刚提出来的“层累地制造历史”,时代愈往后,历史人物的形象愈得到放大和强化 。
也就是说,至少从司马迁的时代开始,范蠡已经被传奇化了 。
回看春秋诸侯争霸的历史,其实非常模式化,彷佛是为了说明同一个道理而共同编写出来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任用贤人则王,轻信奸人则衰 。吴越两国争霸,历经三四十年,两度兴亡,都在这个道理中循环 。范蠡这个人在吴越争霸中,有两个镜像:一个是吴国的伍子胥,一个是越国的文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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