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期限,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床单被套有使用期限吗
- 员工个人能否做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 热水器使用期限多少年
- 刑事附刑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广发信用卡最长还款期限是多少天
- 麦考利久期大于投资期限 麦考利久期
- 大理石的氡有期限吗
- 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