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

现在一些夫妻一吵架 , 动不动就要离婚 , 有的在离婚后 , 才发现对方的优点及自己的不足 。于是 , 离婚双方经过思考 , 办理复婚的情况也不少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 , 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 。复婚时候 , 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 , 户口簿 , 离婚证 , 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 , 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 , 不会收走离婚证 。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 , 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 , 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 。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 , 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未规定收回离婚证 。因此 , 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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