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定律名词解释 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是什么意思韦伯定律,即感觉的差别阈限随原来刺激量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用公式来表示,就是△Φ/Φ=C,其中Φ为原刺激量,△Φ为此时的差别阈限,C为常数,又称为韦柏率 。
什么是韦伯定律德国生理学家韦伯曾系统研究了人类的差别阈限,并提出了心理学史上的第一个“自然定律”-韦伯定律,该定律的核心观点是:引起最小可觉差的刺激变化量和原刺激强度的比值是一个常数.

韦伯定律名词解释 韦伯定律

文章插图
韦伯定律公式关于韦伯定律公式如下:K=△I/I
韦伯-费希纳定律是表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定律 。德国生理学家韦伯发现同一刺激差别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引起差别感觉 。
这一比例是个常数,用公式表示:ΔI(差别阈限)/I(标准刺激强度)=k(常数/韦伯分数),这就是韦伯定律 。
把最小可觉差(连续的差别阈限)作为感觉量的单位,即每增加一个差别阈限,心理量增加一个单位 。
感觉量与物理量的对数值成正比,也就是说,感觉量的增加落后于物理量的增加,物理量成几何级数增长,而心理量成算术级数增长,这个经验公式被称为费希纳定律或韦伯-费希纳定律 。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 。
费希纳定律又称为韦伯-费希纳定律,是表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定律 。是以德国物理学家、心理物理学创始人G.T.费希纳与E.H. 韦伯名字命名的用于揭示心理量与物理量之间数量关系的定律 。此定律是在韦伯定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
韦伯定律,即感觉的差别阈限随原来刺激量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用公式来表示,就是△I/I=K(其中,I为原刺激量,△I为此时的差别阈限,K为常数,又称为韦伯率) 。
E.H.韦伯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解剖学教授,他因两点阈和最小可觉差研究成为心理物理学的奠基者 。
在韦伯以前,法国物理学家P. 布格尔曾做过一个测定眼睛对光线的敏感度的实验,他不断改变蜡烛和针孔之间的相对位置,使光线通过针孔投到远处的屏幕上,发现为了在相邻的阴暗区造成一个可以分辨的阴影,两者的亮度至少必须相差64:1 。
布格尔的研究没有产主任何有特殊意义的原理,但这中间孕育着“最小可觉差”问题的思想,它在韦伯手中变成了划时代研究工作的一块基石 。
什么是韦伯定律? 要详细点1.德国生理学家韦伯指出,差别阈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原来刺激强度的变化而变化,但差别阈限和原来刺激强度的比例却是一个常数,这就是韦伯定律 。用公式表示,就是△I/I=K,其中I为原刺激强度,△I为此时的差别阈限,K为常数,这个常数叫韦伯常数,或者叫韦伯分数 。
心理物理学的韦伯定律恩斯特·韦伯(1795—1878)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解剖学和生理学教授,以研究触觉而著名 。他的创造性工作是用实验证明了赫尔巴特的阈限概念 。他以圆规的两点接触皮肤,看看有多大的距离才能为人所察觉为两点 。他把刚刚能感到两点的距离觉称为皮肤触觉的两点阈限或差别阈限,阈限这一概念从实验心理学的建立直到今天仍在沿用 。后来韦伯在实验重量的阈限中,发现比较两个物体的重量时,我们所觉知的不是两个物体重量之间的绝对差数,而是其所增加的重量与原来的重量的相对的比例数,比如30克与31克刚能辨别,其差数是1,然而对60与61克则不能辨别,必然是62克才能辨别 。这个所增加的重量与原来的重量的比是个常数,都是1/30 。以后他又对线段的长度做了实验,发现它们的比例也是个常数 。于是他得出结论:“观察彼此对象间的差异之时,我们所觉察到的不是绝对的差别,乃是相对的差别,这是在几种感官内都曾经得到证实的观察 。”而且,“我们把两件东西比较而观察其差别之时,我们并不是看到这两件东西的差异,所看到的乃是这个差异对于所比较的东西的分量之比 。”如果我们用I代表原来的刺激量,用ΔI代表刚能引起较强感觉的刺激增加量,用K代表一个常数,那么就可以用公式K=ΔI/I来表示 。这就是后来费希纳所称的韦伯定律 。
【韦伯定律名词解释 韦伯定律】这一定律表明物理刺激同它引起的知觉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韦伯的研究却显示出身体与心理之间、刺激与感觉之间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且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实验用数学公式加以表示,从而体现了赫尔巴特曾经设想而未能做到的事 。这对于心理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心理学史上第一个数量法则 。不久费希纳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他的心理物理学,促进了实验心理学的诞生 。同时,韦伯也开始了引人入胜的心理学实验,连他本人也承认其研究“是个耐人寻味的心理学问题”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