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顺安|打伞 破网 拆围——“私人湖泊案”背后的检察故事( 二 )


案件定性了,夏顺安涉黑组织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被抓了,那这些非法修建的矮围怎么办?现在我们就回到最初的地方——下塞湖去看看。下塞湖位于两条河的交汇处,自然情况下,当雨季来临,过量的水流进入下塞湖区域,它能够暂时纳蓄洪水,之后再缓慢泄出,从而减轻洪水压力。而被非法矮围围住的下塞湖失去了这一功能,洪水一旦来临,不能进入这个三万亩的湖泊里,只能沿两边的河道走,严重威胁河岸两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法矮围的危害不止于此,非法私设矮围、灭绝性的捕捞、未经许可的采砂,还给洞庭湖的生态环境资源带来了巨大破坏。
经鉴定,夏顺安及其组织修建矮围,非法捕鱼、采砂,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和修复河床结构费用3300余万元,造成直接渔业经济损失84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失2500余万元。
2015年6月,沅江市政府、湘阴县政府开始实施拆围。然而,拆围三年中,本应由夏顺安承担的拆围费,却由政府掏了兜。我们发现,这部分费用全部由政府垫付或者直接支付给了夏顺安,但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尚未恢复原状,甚至在2016年拆围期间,夏顺安及其同伙仍然在下塞湖继续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水产品,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修复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夏顺安等17人承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损失及修复生态等费用共计4253万元,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沅江市、湘阴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夏顺安依法追偿矮围拆除费用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我们还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江河湖泊非法矮围”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5件,督促拆除非法网围、矮围1.7万米,清理网箱35万平米。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如今的下塞湖,白鹭在湖内栖息,鱼儿在水中畅游,重现湿地生态之美。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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