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云南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产品服务宣传不得诱导、误导、欺骗游客

旅行社|云南旅行社行业自律公约:产品服务宣传不得诱导、误导、欺骗游客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适时调整 , 市场信心和消费意愿正持续回暖 , 云南省旅行社行业迎来了全面复苏的契机 。 为更好地为游客打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 更好地提供让老百姓满意的旅游服务 , 切实擦亮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 云南省旅行社行业共同制定以下自律公约 。
第一条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 依法依规经营 , 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业务 。
第二条 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 遵守商业道德 , 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 。
第三条 操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一)规范宣传、正确引导 。 对旅游产品和服务宣传要客观真实 , 不得诱导、误导、欺骗游客 。
(二)规范价格、明码实价 。 在经营活动中明确真实标示价格 , 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 禁止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三)规范操作、加强管理 。 规范导游人员调派 , 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上岗 , 并对安排导游人员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范车辆调派 , 不得调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承载游客 , 选择合格的服务提供方 , 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 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 不得因合作纠纷影响团队运转 。
(四)做好安全工作 , 加强教育培训 , 按照规定购买旅游组合保险 ,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
(五)妥善处理游客意见 , 加强质量跟踪 , 建立全程质量服务机制 。
第四条 行业联动、开展自律
(一)旅行社对委派的导游负有相应责任 。 导游第一次因讲解中含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内容以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言行被旅游者投诉的 , 需接受文旅部门相关培训及闭卷考试 。 旅行社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要组织并监督导游参加学习培训及闭卷考试 , 培训考试期间旅行社不得委派该导游上岗服务 。
(二)培训考试未通过和第二次因类似问题被投诉的导游人员 , 将被列入州市导游“黑榜”及全省重点监管名单 , 全省旅行社要充分联动 , 开展联合惩戒机制 , 一年内任何旅行社不得委派该导游人员上岗 。
(三)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在业内形成通报公示等制度 。 旅行社未能严格执行以上联动自律机制的 , 提请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及从严查处 。
第五条 认真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和服务工作 , 积极落实“三美六心众参与”、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等各项工作内容 , 提高诚信经营 , 共同推动文明经营、文明服务和文明旅游 。
第六条 未尽事宜 , 由云南省旅行社协会联合全省各州市旅行社协会(或旅游协会)进行补充完善 , 调整内容以公约附件的形式公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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