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 二 )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16.6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26.94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23.09平方公里。重点保护齐国故城遗址遗迹、古陵墓群等人文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并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曲阜九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0-2035年)的批复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曲阜九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济政呈〔202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曲阜九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曲阜九仙山风景名胜区是以寒武纪的变质基底岩系地貌、九仙山寺庙群等历史遗迹为主要景观特色,可供生态农业观光、爱国教育和民俗文化体验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曲阜九仙山风景名胜区包括九山寺庙道教文化游览区、芦斗寺佛教文化游览区、九仙天池休闲度假区、凤凰山徒步探险区、大石峪森林体验区、爱国主义教育区6个游览区及华山、岩山2个风景恢复区,总面积10.88平方公里。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的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4.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4.15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1.93平方公里。重点保护九山、凤凰山、九仙天池等自然景源和九仙山古建筑群等人文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并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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