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榜样,给人力量|刮骨疗毒抓整治 破茧成蝶抓提质

旅游市场|榜样,给人力量|刮骨疗毒抓整治 破茧成蝶抓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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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云南省丽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驰而不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 打出了一系列组合重拳 , 在市场整治、品质提升、强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变化 , 有力促进了丽江旅游品牌形象全面修复 。

坚持“严查重处”一条主线抓到底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 凡是组织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 , 一律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凡是参与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 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导游人员 , 一律依法取消从业资格;凡是与旅行社、导游人员串通指定购物场所的购物店 , 一律依法关停;凡是触碰法律红线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 一律清除出旅游市场并列入黑名单 , 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凡是管理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的 , 一律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 累计查处涉旅违法违规案件879件 , 收缴罚款1305.38万元 , 共吊、注销48家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113名导游的从业资格证 , 关停散客门店197家 。
依法强力推进“诉转案”“行转刑” 。 对酒托、喊客拉客、强制购物、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冒头就打 , 决不手软 。 公开审理了涉旅强迫交易案 , 7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 , 破获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刑事案件4起 。 “诉转案”“行转刑”使旅游投诉从传统的“投诉—调解—息诉”转变为“投诉—立案—查处” , 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 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 通过以案释规、以案说法 , 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
坚持制度创新实现旅游市场常态化监管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 建立完善十大旅游监管机制 , 以制度、机制的约束实现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 一是“1+5+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 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 形成了市场监管、旅游执法、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联合巡逻队、司法调解中心 , 各涉旅部门 , 执法履职监督办公室的1+5+N+1的监管模式 。 二是“1+5+14+X”旅游投诉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 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 , 形成由1个指挥中心 , 5个县(区)、14个市直部门、1500余家涉旅企业组成的“1+5+14+X”投诉体系 , 实现投诉受理和处置“一键投诉、及时响应、联动处置、实时反馈” 。 三是旅游诚信体系评价机制 。 制定《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办法》《规范指数评价细则》《品质指数评价细则》 , 率先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工作 , 覆盖7类文化和旅游业态 , 已完成评价13748户 。 四是旅游购物退换货机制 。 24小时受理游客退货诉求 , 建立“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 , 实现了旅游购物一站式服务 , 共为游客办理退货11168起 , 退款10589.7万元 。 五是旅游“红黑榜”机制 。 将“红黑榜”工作与诚信评价工作、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紧密结合 , 实行红榜通报表扬 , 黑榜通报警戒 。 共发布38期旅游红黑榜 。 六是旅游市场多渠道体检式暗访机制 。 建立多渠道暗访长效机制 , 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暗访督查 , 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 。 七是旅游行业自律机制 。 坚持走“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具有丽江特色的旅游管理之路 ,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实现对会员单位经营和服务的自律管理 。 八是旅游监督和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 。 24小时人工接听旅游投诉电话值班 , 建立投诉受理快查、快处、快反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 , 完善旅游执法监督工作;节假日期间 , 深入各景区协助企业服务游客 , 2019年 , 古城景区日均接待量达25万人 , 执法队全员上岗 , 贴心服务游客 , 协助景区有效应对假日客流量激增的突发状况;疫情期间 , 执法支队全员上岗 , 配合做好了疫情防控、游客安置等工作 。 九是涉旅舆情处置机制 。 完善“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条渠道、一个预案”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 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 十是旅游综合监管考核机制 。 出台《丽江市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 加大对旅游综合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 , 形成职能问效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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