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极地|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于近日收到5A级景区奖励资金、2021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2021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2021年11月至今收到的其他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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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 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 。 其中:
1、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5A级景区奖励资金500万元、2021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及2021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 , 共计630万元 , 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2、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2021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 ,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
3、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收到的房租补贴41.27万元;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泾渭酒店分公司收到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74.55万元;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唐华宾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共计14.72万元;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旅游演艺纾困补助共计15万元;唐华宾馆分公司收到的2021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2万元 , 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4、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到的2021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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