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呼伦贝尔市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二 )


清朝建立后 , 由鄂温克、达斡尔、巴尔虎蒙古、鄂伦春人组成的布特哈八旗兵、索伦八旗兵和巴尔虎八旗兵 , 勇猛善战 , 镇守着边疆 , 为防御沙俄入侵 , 保障驿站畅通 , 维护边疆安宁做出了贡献 。
民国时期 , 岭西地区曾于1912-1920年实行地方自治 , 脱离黑龙江省 。 1920年后重归黑龙江将军节制 , 仍设副都统衙门 , 同时设善后督办兼交涉员公署 , 并设呼伦、胪滨、室韦、奇乾县 , 形成旗、县并存和分治的局面 。 岭东地区也保留西布特哈总管公署 , 同时设雅鲁县 , 布西县 , 直属黑龙江省 。
东北沦陷时期 , 岭东为兴安东省 , 岭西为兴安北省 , 均直辖于伪满洲国 。
1945年8月日本投降 , 10月岭西地区建立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 1946年10月改称呼伦贝尔自治政府 。 1948年1月1日改称呼伦贝尔盟 , 归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 于1945年10月在岭东地区建立纳文慕仁省 , 1946年6月改称纳文慕仁盟 , 受中共领导的兴安省政府领导 , 1947年5月归属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 。
1949年4月 , 呼伦贝尔盟和纳文慕仁盟合并 , 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 , 简称呼纳盟 。
1953年4月1日 , 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 , 简称东部行署 , 署址设在乌兰浩特 。 同时撤销原哲里木、兴安、呼纳三个盟的建制 , 其中原呼纳盟的海拉尔、满洲里、乌兰浩特变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直辖市 , 其工作委托东部行署代管 。
1954年4月30日 , 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 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 , 改尔呼伦贝尔盟 , 成立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 , 作为一级政权 , 直属内蒙古自治区领导 。 盟政府设在海拉尔市 。
1957年2月21日 , 呼伦贝尔盟人民政府改称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 。
1958年6月1日 , 撤销呼伦贝尔盟人民委员会 , 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派出机构 , 设行政公署于海拉尔市 , 改称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 。
1967年12月20日 , 建呼伦贝尔盟革命委员会 , 为临时权力机构 , 行使原呼盟行政公署职权 。
1969年8月1日 , 呼盟大部分地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 一部分(原兴安盟的大部分)划归吉林省管辖 。
1979年7月 , 恢复1969年前的区划 , 呼盟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 。
1980年7月 , 恢复兴安盟建制 , 呼盟恢复1954年4月前的区划 。

2001年10月10日 , 国务院批准撤销呼伦贝尔盟设立地级呼伦贝尔市;撤销海拉尔市设立海拉尔区 。 呼伦贝尔市辖原呼伦贝尔盟的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和新设立的海拉尔区;代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和根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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