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扬州文旅部门查处八起旅游违法案例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文轩 采访人员 顾潇)采访人员从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了包括“不合理低价游”、以康养活动招徕旅游者、未订立合同、不合格产品、网络招徕、擅自从事、无证导游、未备案等八起执法案例,提醒广大旅游者审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游服务,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案例一
关键词:不合理低价游
威海腾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零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虚假宣传入住酒店为“准三星”,隐瞒具体购物场所,并收受购物店“人头费”及购物回扣。
处理:威海腾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七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暂扣导游证十五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关键词:康养活动 无证经营
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中老年康养旅游产品的推销业务,提供三种旅游套餐给消费者选购,消费者在选购缴费后成为公司会员,随后由公司按计划组织会员发团旅游。
处理: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关键词:未订立旅游合同
扬州自由漫步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88名游客组织开展了“北京天津泰安精华5日游”,但并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且与地接社中佳会泽(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也未签订合作协议。
处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关键词:不合格产品
扬州小骆驼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游客提供旅游用车时,未对车辆的营运资质进行核验,也未与供应商签订旅游包车租赁协议。
处理:扬州小骆驼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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