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启动( 二 )



5.其他材料。

三、认定程序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下列程序组织认定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一)组织材料审核和基础评价;

(二)以线上答辩形式组织开展综合评价;

(三)审定认定结果;

(四)对确定的认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布认定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及评分细则要求,审核申报主体相关材料和自评打分情况。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对象,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参与线上答辩。

(三)被推荐的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联系人:赵成、唐前松

联系电话:010-59882071、5988207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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