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良知所至 我心光明(图)( 三 )


正德十三年(1518年)三月十五日,班师回龙南后,王阳明在县城停顿了十多天。他不沉湎下属的奉承和宴请,更关注的是他一生所重视的人的“良知心学”及民风教化。其间,他访贫问苦,悉心考察,针对龙南社会上一些陋习恶风,专门颁布了《谕俗文四章》《谕龙南乡约一章》。他认为,要使老百姓受到应有的礼教约束,并逐渐树立起法制观念,就必须建立一个有约束力的乡规民约来“破心中贼”。
龙南|良知所至 我心光明(图)】王阳明直接批评了龙南地方官府及民间的一些陋习,罗列了龙南丧葬、婚嫁、求医等一些旧俗恶俗,提出了婚嫁从俭、丧葬就简、破除迷信等观念,并严令以“十家均罪”的方法连带处置。后经多方考察,决定把在龙南推行的法则推广到整个南赣地区,于是在原来的乡约基础上,制定公布了统一的《南赣乡约》,并用强制的手段来推行。
“可以说,龙南是王阳明《南赣乡约》的首创地、试验田,《南赣乡约》对龙南的民风、民俗的影响持久而深远,也是他早年社会治理思想的一次重要实践检验。”与会的王阳明研究学者、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蒋俊如是说。
乡约可以“破心中贼”一时,教育却是“破心中贼”的根本。于是,王阳明大力倡导发展教育,规定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要建立社学,要求各县治、地方“里长”延师设教,办好社学,并在征战的闲暇空隙亲自授徒讲学,宣讲“致良知”。
时任龙南县教谕的缪铭,在《重建庙学记》文中,详细记载了王阳明资助龙南社学、发展教育的情形:王阳明看到破败不堪的庙学,认为是人们对文庙的不虔诚,官府对教育的不重视,才导致了有人进山做贼。于是,将部分缴获的钱财资助修复庙学,并责成龙南当地民间绅士亲办督理,在县城官衙旁边修缮一座规模宏大的集讲学、祭祈、藏书、吃住功能齐备的学宫。
其后,龙南聘请了当地有影响的儒士任教,出资刊印了王阳明为办社学专著的《训蒙大意示教读》,要求按照“今教童子者,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的教育方向,激发学习的兴趣,引导人们学习礼仪,借以规范礼制,纠正偏移的良心。
明隆庆五年(1572年),龙南重建学宫,还专门在学宫内建造纪念王阳明的王文成公祠,褒赞他对教育的贡献。王阳明的教化主张,带来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风气。此后,龙南崇学重教、习文知礼蔚然成风。
“赣南客家文化的形成,与王阳明有很大关系。”中国明史学会常务理事刘冻感慨,明代之前,赣南的文化闭塞、落后,王阳明来了之后,通过讲学、办书院、办社学、普义学等系列措施,大大推动了赣南文化的发展。
阳明心学光照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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