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廖卫芳:游客未购物遭辱骂?对“黑导游”必须露头就打

警示|廖卫芳:游客未购物遭辱骂?对“黑导游”必须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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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卫芳
九寨沟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10月18日消息 , 10月17日 , 网络出现“九寨沟旅游期间因未购物遭导游辱骂”视频 , 九寨沟县高度重视 , 违法线索已移交涉事导游及旅行社所在地综合执法部门 。 目前 , 九寨沟县综合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 调查情况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开 。 (10月18日《澎湃新闻》)
仅仅因游客在旅游期间未购物 , 导游就恶言辱骂游客 , 这充分暴露了当地旅游市场“强制购物”现象已是乱象丛生 , 是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 。 同时 , 也警示当地相关部门对“黑导游”必须要“露头就打” 。
近年来 ,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导游“强制购物”的事件屡有发生 , 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 , 饱受社会诟病 。 但由于绝大部分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 , 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 , 既不维权 , 也不举报 , 致使一些“黑导游”更加有恃无恐 , 肆无忌惮 , 导致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屡禁难止 。
为此 , 国家旅游局曾发布警示和提醒:第一 , 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 , 应提前做好准备 , 通过网络等渠道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 , 做到心中有数 。 第二 , 低价旅行团往往在行程中安排过多的购物活动 , 这样的旅行团不能保证旅游品质 , 旅游者需谨慎选择 。 第三 , 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 , 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 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 。 第四 , 行程中 , 游客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 , 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 , 不要贪便宜 。 第五 , 游客应警惕以“冒充富豪”“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 , 购物后 , 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 可以说 , 国家旅游局的“警示”和“提醒”是够全面、够详细的 。
但笔者以为 , 国家旅游局警示归警示 , 提醒归提醒 , 要真正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 , 打击“黑导游”的嚣张气焰 , 还需下“重典”整治 。 首先 , 立法要尽快 。 旅游法应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细则 , 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 , 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 , 规避“强制购物”旅游乱象 。 其二 , 监管要到位 。 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必依 , 执法必严 , 织密监督网 , 对那些违法违规的“黑导游”绝不姑息 , 露头就打 , 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 其三 , 处罚要跟进 。 对“黑导游”不妨采取“最严处罚” , 如设立“黑名单” , 或采取“高额罚款” , 加大其违法成本 , 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 倒逼其遵规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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