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小伙为躲疫情着急回国,没买到机票,竟购买境外网站攻击套餐( 二 )


本案中,根据小陈的供述,其上完小学三年级后便辍学打工,自15岁起自学数字货币开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本是一名努力上进的青少年,由于出国后受疫情影响滞留国外,归国心切的他冲动之下实施违法行为。
考虑到小陈实施犯罪时未成年,案发时情境特殊,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后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的一贯情况等方面,予以从宽处罚。
法庭上,小陈虽有悔罪态度,怪自己年幼无知。但是,受疫情影响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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