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黄埔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二 )


(二)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7日
报名系统: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
操作指南: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招生工作时间表要求的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报名 。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提供可上网的电脑帮助申请人报名 。
2、招生要求
民办小学应该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 。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由民办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
3、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
【资料审核】
1、已成功报名入读公办小学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请于5月21日至23日按报名系统发送的短信要求带齐所需材料到指定学校进行报名信息审核 。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
2、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报名材料】
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指定负责审核的学校提交审核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深圳市的唯一居住地 。
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
【学位安排】
1、按各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
(1) 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 。
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2)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 。
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以当年招生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 。
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地址(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以当年招生报名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 。
(4)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 。
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
(5)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 。
并经审核批准的照顾学生,能提供其在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等有效居住证明 。
地段对口的公办小学按上述条件依次安排录取户籍新生(同类条件则按收楼、入户时间排列);学位满员,余下新生列入统筹安排解决 。
2、统筹安排学位
(1)黄埔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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