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天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二 )


1. 地段生: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的,按地段对口入学 。
(1)一手房住户:适龄儿童父(母)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并入户、入住 。
(2)二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
2. 统筹生:解决地段生后,优先考虑安排地段对口学校入学 。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
(2)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
(3)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
3. 统筹生:统筹安排入学 。
(1)一手房住户:新生报名结束(2022年5月10日)后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于8月25日前入户、入住 。
(2)二手房住户:在2022年5月10日至8月25日前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2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
(3)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虽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同时拥有其他不完全房产,由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
(4)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即便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
(5)拆迁户: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2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
(6)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以及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
(7)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2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5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
如对学位安排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学校询查 。
(四)派发录取通知书
2022年6月20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书 。派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由学校自行安排 。如在2022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学校的录取告知(含书面通知、网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视为不被录取 。家长对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到申请的学校了解具体情况,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
(五)新生注册
2022年6月25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请家长按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 。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校方已通过电话催促,三天内仍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
(六)补报名
2022年8月25日、26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穗籍生,到招生报名地段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所需资料与2022年5月21日—23日现场审核所需资料相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21年9月1日之后的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补报名申请学位 。
二、非穗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非穗籍生”)
(一)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所列对象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非穗籍生,请家长于5月21日-23日带齐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报名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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