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应遵守这些规定→

8月10日下午 , 在第161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 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刘桂明介绍了我市旅游景区、演出场所的相关防控举措 。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 ,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 防控压力持续增大 。 文化和旅游行业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积极作为 ,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 对照已经印发的文旅行业的各项疫情防控指南 , 以严格的措施、果断的行动 , 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 筑牢安全底线 , 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扩散 ,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一、在严格遵守《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前提下 , 要重点做到: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 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 , 要加强流量管理 , 确保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 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 , 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 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查验“双码”、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 , 对未接种疫苗的游客进行信息登记 。 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 , 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 , 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 增派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 , 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
二、在严格遵守《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第四版)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66号)前提下 , 要重点做到:必须认真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 , 严格控制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的规模和频次 , 做到非必须不举办或暂缓举办 。 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审批 。 要进一步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室内场所防控措施 。 加强星级饭店、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 , 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 , 强化卫生管理 , 加强通风消毒 。 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查验“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 。 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 。 对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 , 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 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 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
三、下一步 , 我们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 压实工作责任 ,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