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收到应对疫情支持旅游景区发展政策补助 ,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于2021年4月至今收到的其他主要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 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 。 其中:
1、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有关疫情政策补助款共计350.83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2、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10万元 ,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计入递延收益;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2021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款共计20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3、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到的以工代训补助款共计54.94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计入递延收益;西安曲江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收到的以工代训补助款共计13.11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
4、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大唐芙蓉园彩霞长廊厕所提升工程15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5、陕西友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旅行社过夜游客奖励补贴11.35万元 ,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文化|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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