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国家发改委:9至10月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回头看”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9-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聚焦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已切实降低、景区配套服务价格是否合理、门票价格减免政策是否执行到位等问题。
通知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1〕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以来,各地按照《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等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同步规范配套服务价格行为,取得了积极明显成效。但从各方面反映看,一些地方仍存在部分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偏高,景区配套服务价格不合理,经营者随意涨价、强制捆绑消费等情况。为巩固前期治理工作成果,保证《指导意见》明确的任务目标全面深入落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景区价格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意见》确立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切实降低,配套服务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景区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期间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价格平稳有序。
二、重点任务
请各地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指导意见》、两个通知和本地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一)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完善。本地区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全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成本监审(调查)制度。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范围是否规范,并严格限定在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支出。是否已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以及景区运营情况、收支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
(二)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已切实降低。对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是否实现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对门票价格水平较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景区,是否已切实降价并执行到位。
(三)景区配套服务价格是否合理。对景区内竞争不充分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是否依法纳入了政府定价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已在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基础上,合理制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是否存在价格明显“虚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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