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云|促进旅游市场恢复!云南出台系列奖补实施方案( 四 )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 , 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州、市人民政府实施补助 。
实施时间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
实施对象
按程序批准 , 在2022年内举办游客参与度较高、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活动类型为节庆活动的州(市)人民政府 。
实施流程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州(市)人民政府 , 对照《资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开展大型活动补助申请表》 , 在规定时间内(以邮戳为准) , 将纸质申报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
(二)审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州(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 确定省级财政补助额度和名录报送至省财政厅 。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0日
(三)公示
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的补助额度和名录 , 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 设立举报电话 , 接受公众监督 。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
(四)拨付
公示期满后 , 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补助资金拨付意见并报送至省财政厅 , 并由省财政厅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拨付 。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10日
相关事项
(一)申报开展大型活动补助的州(市)人民政府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 , 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州(市)人民政府加快拨付补助资金速度 , 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 , 确保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督 。
“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
奖补实施细则
实施依据
《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 , 鼓励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 , 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 , 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 , 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愿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 , 实施奖补 。
时间范围、奖励对象
2022年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之间发表的宣传云南文化和旅游的视频作品 。
奖项设置
(一)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现象级宣传推广大奖)
每年评选1次 , 每次1—2名(可空缺) , 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
(二)年度宣传贡献奖
每年评选1次 , 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 。
一等奖:5名 , 每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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