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南三亚,女子7000多元预定民宿被要求取消,拒绝后遭辱骂发现民宿地址假的( 二 )


即使是要毁约 , 那也需要和女子达成一致后才可以 , 可以通过赔偿女子一部分损失 , 来征求女子的意见 , 等女子同意后才可以撤销合同 。
不过房东并没有这么做 , 而是直截了当用语言威胁 , 想让女子知难而退 , 没有想到女子将他的通话已经录了下来 , 所以房东必须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房东对女子进行辱骂和威胁 , 这种情节到底是较轻还是较重呢?
虽然房东对女子的辱骂和威胁只是在电话里 , 但这种情节应该属于是较重的 。
试想一下 , 房东辱骂的对象是女子 , 又是外地游客 , 他不但给旅游造成负面影响 , 还给其他出行的顾客造成了心理压力 , 如果不严惩 , 将会助长这种为了自己的利益 , 随意摆布游客的行为 。
所以房东应该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 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 只有清理了这类人后 , 游客才能放心出游 。
二、此事件客服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大家都知道 , 民宿要入驻到网上 , 是会经过审核的 。 对方提供的地址都是虚假的 , 这会给顾客带来很大的麻烦 , 也会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 这个肯定是客服方的负责 。
所以对方不能只收钱就了事 , 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流程 , 来监管上面的所有店家
要知道 , 如果因为他的不严谨 , 造成顾客人身和财产损失的 , 它将会负连带责任 。
民法典第1197条 ,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所以在本事件中 , 对方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 , 虽然他们已经赔偿女子400元钱 , 但是这也还不够 , 需要他们加大力度管控 , 还大家一个安稳的空间 。
【三亚|海南三亚,女子7000多元预定民宿被要求取消,拒绝后遭辱骂发现民宿地址假的】对于这件事 , 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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