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露个人简介 梦露( 四 )


成名的路,从来是荆棘密布的 。
在事业刚开始有起色的时候,梦露版“艳照门”事件爆发 。
1948年时,为了维持生计,22岁的梦露,接受摄影师汤姆·凯利的邀请,拍摄了一组裸体照片 。那几张躺在红色天鹅绒背景下的照片,梦露肌肤白皙,妆容妖娆,让人为之倾倒 。
可叹的是,当时梦露才收获了总共50美元的报酬 。
只有经历过贫穷、经历过居无定所,才会有惊人的求生欲,抓住任何一点机会 。活下去,再谈未来 。
不幸的是,这件事引起了当地妇女组织和宗教团体的不满,觉得这样的裸露有伤风化,继而掀起了对梦露的声讨 。
尽管梦露本人坦荡荡,主动承认了自己的做法,做了就是做了;
但人言可畏,如果不是当时的美国《生活》杂志看中了梦露婀娜多姿、诱惑至极的体态,主动帮她度过了这一关,还把她塑造成“为了梦想不得不这样做”的坚强女孩 。
从此,作为美国梦代表者的梦露,主打极致性感路线,让“风骚”在好莱坞成为一项可以被追捧的诱惑力,她的烈焰红唇、迷离的眼眸、微卷的金发……勾勒出一幅纸醉金迷的精致面庞 。
1953年12月创刊的《PLAYBOY》,第一集用的就是梦露的一张照片作为封面,一炮而红 。
1951年下半年开始,福克斯公司终于看到了梦露的发展潜力,为她提供在大银幕的发展空间 。
1953年,梦露在电影《尼亚加拉》里第一次担任主角 。
这部影片以尼亚加拉大瀑布为背景,梦露逐渐成熟的表演力释放得淋漓尽致,她性感又不失清纯的身姿,让群众鼻血沸腾 。梦露还亲自演唱了电影中《吻》这首主题歌 。
从此,梦露不仅一跃成为第一流的明星,还成了好莱坞创造的当时最了不起的神话,成为性感女神的代名词 。
爱情往往伴随着事业,给一个勤奋的人来一场“双丰收”的奖励 。
1954年1月,梦露与大她十岁的退役棒球运动员乔·迪马吉奥闪婚了 。两人可谓是郎才女貌 。
1954年是梦露事业的高产期 。她已经主演了《绅士爱美人》、《愿嫁金龟婿》和《娱乐至上》等作品,风头正劲 。
不过,到那时为止,梦露的电影作品,还是以“胸大无脑”的花瓶美女为主 。她厌倦了这样的角色设定,在与福克斯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梦露与一手捧红她的公司分道扬镳 。
古往今来,美人往往难以摆脱这个世界约定俗成的设定 。女强人,往往是被异化的男人;不过,梦露是不服输的,她要去尝试一切可能 。
在解除了合约后,梦露前往纽约艺人工作室(The Actor's Studio)进修自己的演艺 。她与摄影师密尔顿·格林合作成立了自己的制片公司——“玛丽莲·梦露制片中心”,拍摄了大获成功的《七年之痒》 。
不过,1年之后,1956年1月,梦露与福克斯公司重新签约,重返好莱坞,并主演了《巴士站》、《游龙戏凤》等电影 。
职业生涯的起起伏伏,也反映到了梦露的第二段婚姻中 。
因为不满梦露的“开放”和裸露,不适应她的工作节奏和处事风格,退役后正事不多的迪马济奥和梦露的矛盾越来越多 。
在结婚274天后,梦露提出离婚,两人最终分手 。
这从一个小事上也能窥见一斑 。
1954年,梦露和迪马吉奥到日本度蜜月 。
在有200多人参加的招待会上,许多采访人员和摄影师不停的按着相机的快门 。
一个采访人员问:“请问您夜里穿睡衣吗?”
面对这个轻佻而难堪的问题,梦露回答说:“我穿香奈儿五号睡觉 。”
香奈儿五号的销量一路飙升,但这却是反映了梦露脱俗的周旋在好莱坞中的生存之道 。
她事后如此解释:
有些人很怪,向你问这问那 。你照实回答吧,他们反倒一愣!
人家问我:你睡觉穿什么?睡衣?连裤袜?衬衣?我回答说:我穿香奈儿入睡 。
他们以为又是一句俏皮话 。
其实,我只是用委婉的方式,回答一个粗俗的、不识相的问题 。
演员是一碗青春饭,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拉你一把 。
1956年,梦露结识了自己的第三任丈夫——阿瑟·米勒,《推销员之死》的作家 。
米勒清醒地观察到,那些好莱坞导演不过是看中了梦露的身体,而不是她的演技;于是,他推荐梦露去参加《热情似火》的表演 。
作为美国电影协会评定的“百大喜剧电影之首”,《热情似火》成功了,梦露成功了,成就了好莱坞一段新的传说 。
一语成谶的是,梦露的演技从未获得真正的认可,反而凭借《热情似火》,以搞笑派(而非性感)的演技,她收获了唯一的金球奖——“最佳女喜剧演员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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