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起诉状怎样写 民告官( 二 )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