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 。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
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
扩展资料
警惕虚拟货币的风险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
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
参考资料:人民网:“虚拟货币”炒作是个真实的坑(热点聚焦)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
- 什么情况下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中金支付代扣哪些小贷
- 微信扫码支付之后能加好友吗
- 银行卡莫名被快捷支付是怎么回事
- 支付宝借呗借钱影响银行房贷吗
- 为什么支付宝头像不能设置了
- 支付宝亲密付怎么取消
- 支付宝金秋消费节翻一翻红包一天最多可以翻多少次
- 合同交完预付款之后违约怎么办
- 支付宝转账到银行卡如何免手续费